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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华测试: 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来源:证券之星 时间: 2023-03-09 19:41:43

         江苏东华测试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

                《江苏东华测试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和《江苏东华测试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章制度的有关

规定,我们审阅了江苏东华测试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提交的关于以下议案的相关资料并就有关问题进行了询问,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为更好的回报股东,董事会从公司的实际情况出发提出的分配预案,符合公

司股东的利益,符合发展的需要,不存在损害投资者利益的情况,并同意将该预

案提请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 2022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并能得到有效的执行。公司各项

内部控制制度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监管部门的要求,涵盖了公司运营的各

层面和各环节,形成了规范的管理体系,能够预防和及时发现、纠正公司运营过

程可能出现的偏差,是公司资产安全和完整的有力保障。公司内部控制的自我评

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三、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公司募集资金 2022 年度的存放和使用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

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募集资金

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违规的情形。

  四、关于公司 2022 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公司对外担

保情况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违规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公司

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的资金往来能够严格遵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

—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的规定,不存在与相关法律、法规、

规定相违背的情形。

  经核查,公司不存在为股东、股东的控股子公司、股东的附属企业及其他关

联方、任何非法人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的情况;也不存在以前年度累计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五、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意见

  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丰富

经验和职业素质,自担任公司审计机构以来,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

的执业准则,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工作,所出具的审计报告能公正、真实地反映公

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因此一致同意继续聘请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

  六、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独立意见

  公司目前经营情况正常,资金状况良好,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情形

下,适度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不

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投资决策程序合法

合规,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因此一致同意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

金进行委托理财事项。

  七、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

事宜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董事会《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

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内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程序合法有效,该事项有利于公司可持续发展,不存在损

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一致同意将该议案董事会

和股东大会审议。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江苏东华测试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

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的签字页)

独立董事:

         沈宇峰         饶柱石      杨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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