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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看点!厦门瑞尔特卫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关于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来源:证券时报 时间: 2023-04-19 00:20:24

(上接B234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报告期内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已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符合《厦门瑞尔特卫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并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使用违规情形或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资料图)

《董事会关于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与本决议同日发布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并同时刊登公告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报刊《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

10、审议议案十《关于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议案获得通过。

经审阅,监事会认为:公司及子公司在保证日常经营运作资金需求、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情况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50,000万元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公司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

《关于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与本决议同日发布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并同时刊登公告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报刊《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

11、审议议案十一《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议案获得通过。

经审核,监事会对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三个解除限售期的解除限售条件是否成就情况及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认为: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设定的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满足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设定的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三个解除限售期的解除限售条件,本次101名激励对象解除限售资格合法有效,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一一业务办理》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

同意公司本次为101名激励对象办理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三个解除限售期的317.44万股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手续。

《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与本决议同日发布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并同时刊登公告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报刊《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

12、审议议案十二《关于〈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议案获得通过。

监事会意见: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监事会对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运行情况进行审核后认为:

一、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要求,遵循内部控制的基本原则,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建立健全了覆盖公司各环节的内部控制制度,保证了公司生产经营业务活动的正常进行,保护了公司资产的安全和完整。

二、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违反《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及公司相关内部控制制度的情形。

三、公司出具的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建设、风险评估、内部控制活动、信息与沟通、内控监督、内控制度的完善措施等方面的内容作了详细介绍和说明,符合公司内部控制各项工作运行现状的客观评价。

监事会认为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并能得到有效执行。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实事求是,并且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运行的实际情况。

《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文与本决议同日发布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13、审议议案十三《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议案获得通过。

经审核,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刘智深,因个人原因离职,公司已同意其离职申请并办理完毕离职手续。

监事会认为:本次回购注销部分已不符合激励条件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一一业务办理(2023年2月修订)》《厦门瑞尔特卫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程序合法合规,本次回购注销不影响公司的持续经营,也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同意公司对前述离职的激励对象刘智深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27,200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2.65元/股。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与本决议同日发布公告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并同时刊登公告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报刊《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厦门瑞尔特卫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厦门瑞尔特卫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厦门瑞尔特卫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

特此公告。

监事会

2023年4月18日

证券代码:002790 证券简称:瑞尔特 公告编号:2023-021

厦门瑞尔特卫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相关监管指引的规定,现将厦门瑞尔特卫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256号文核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000万股,发行价格为16.58元/股。本次股票公开发行后,公司的总股本由12,000万股增加至16,000万股。

本次发行股票,共募集股款人民币663,200,000.00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人民币48,083,573.26元(其中包含增值税进项税额380,475.77元),实际可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615,116,426.74元。募集资金于2016年3月2日到位,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16年3月2日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6]310122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中的部分项目在募集资金实际到位之前,已由公司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实施。截至2016年2月29日止,本公司累计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金额为26,237.59万元,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核并于2016年3月21日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6]第310211号”《募集资金置换专项审核报告》。

2022年1~12月,公司使用募集资金4,800.58万元投入募投项目;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20,000.00 万元进行结构性存款理财,投资收益577.88 万元,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利息收入828,667.79元,手续费支出2.5元。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户的余额为人民币21,720.39万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通知存款账户余额为679.72万元,期末用募集资金进行结构性存款理财尚未到期余额为20,000.00万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的规定,遵循规范、安全、高效、透明的原则,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审批、使用、管理与监督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以在制度上保证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

(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 元

*初始存放金额中已扣除广发证券承销保荐费人民币39,495,000.00元,包含未扣除的其他发行费用8,588,573.26元(含税)。

(二)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签订、履行情况

2016年3月28日,公司分别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莲前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新阳支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海沧支行及保荐机构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与《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在有效期内正常履行,并不存在违约问题。

2020年5月18日,厦门瑞尔特卫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厦门一点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保荐机构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新阳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厦门瑞尔特卫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厦门一点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保荐机构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海沧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均在正常履行中,并不存在违约问题。

三、报告期内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为止,公司实际投入相关项目的募集资金款项共计人民币46,159.07万元。

报告期内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于2020年4月7日召开2020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决定终止原“阳明路卫浴配件生产基地改扩建项目”,并通过公司的一级全资子公司一一厦门一点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实施“年产120万套智能卫浴产品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原计划投入“阳明路卫浴配件生产基地改扩建项目”的募集资金余额及其利息,全部投入实施“年产120万套智能卫浴产品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截至2022年12月31日为止,公司实际投入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募集资金款项共计人民币10,494.30万元。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详见附表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公司制定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不存在违规情形。

厦门瑞尔特卫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18日

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附表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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